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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海南省商品房可以繼承嗎? 海南省二手房,無論是旅游度假、養(yǎng)老還是touzi,海南都是醉好的買房選擇。
1、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guī)定及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的規(guī)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2、自住商品房是可以作為遺產來繼承的,而是不受5年的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在繼承之后仍是保持著自住商品房的性質不變的。那么如果再次上市的話仍是需要符合首次取得海南房產證之日起滿5年的條件。自住商品房也可以贈與,但是必須在房屋取得海南房產證之日起滿5年之后才可贈與。
3、因為自住商品房的特殊性質,所以在房屋產權發(fā)生變更的時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若對于在完成了房屋產權的登記之后,房屋權利人的死亡問題在辦法中有提及,即是不屬于申請家庭成員的也是可以繼承該房屋的。
商品房購買注意什么
1、簽定合同之前,詳細審查海南省房地產項目的相關證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權證、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開工許可證,醉重要的證件就是北京市商品房的銷售或者預售許可證。如果是銷售代理公司進行銷售的,要對其資格進行審核,如執(zhí)照以及跟開發(fā)商之間的授權書等。
2、向開發(fā)商索要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補充協(xié)議的范本,對相關的條款進行研究,確定與發(fā)展商在簽合同過程中的一些重點方面,做好簽定合同的一些準備工作。
商品房的定義
商品房在中國興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海南省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包括外商touzi企業(yè))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營的房屋,均按市場價出售。
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海南省房地產開發(fā)經營公司開發(fā)的,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yè)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參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屬于商品房范圍。它是開發(fā)商開發(fā)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
海南樓盤賣點:西環(huán)高鐵、屯昌至瓊中高速公路、美蘭機場二期、鳳凰機場三期、馬村港二期、國投孚寶30萬噸原油碼頭、中海油300萬噸液化天然氣站線、昌江核電、紅嶺水利樞紐等一大批工程有力推進。博鰲機場開始征地動遷,瓊州海峽跨海通道工程列入國家“十二五”規(guī)劃。,海南省樓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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